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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下載 |
2024/12/4 |
為加強道路載運危險物品車輛之運輸安全,請貴局轉知業者載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之車輛於道路行駛時,應依規定申請載運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 |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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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第3項規定,所稱危險物品,係指歸屬於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6864危險物運輸標示之危險物品、有害事業廢棄物、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公告之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合先敘明。
二、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裝載危險物品,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未依規定懸掛或黏貼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罐槽車之罐槽體未檢驗合格、運送人員未經專業訓練合格或不遵守有關安全之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三、再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運送人以公路運送者,其運送車輛應備有臨時通行證;其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應經專業訓練及攜帶證明書。」,且貴署針對「毒性極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設有即時追蹤系統,為預防前述車輛未申請臨時通行證行駛於道路上,請貴署轉知及督促業者,有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應提供公路監理機關核發載運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始得於道路上行駛,共同確保行駛道路車輛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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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小量運送軌跡紀錄系統APP更新版本上線 |
發布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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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小量運送軌跡紀錄系統APP已正式上線,目前iOS及Android皆為更新版本,敬請下載使用;更新初期如遇無法安裝或無法使用之情境,得於運送後至本系統功能「簡易表單異常樣態勾稽回報」回復實際運送情形,或截圖寄信至客服信箱描述問題,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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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
系統主機及設備優化作業預告通知 |
發布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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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訂於113年8月10日(星期六)、8月25日(星期日)進行主機及設備優化作業,執行期間可能發生系統服務連線不穩定等情形,車輛記錄之軌跡資料將暫存在車機記憶體,待系統恢復服務後,應會自動補回傳軌跡資料至系統中,故本作業不影響軌跡資料保存之完整性,以上說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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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3 |
113年7月25日【高雄場】業者說明會延至8月1日(四)辦理 |
發布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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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113年7月25日(四)辦理高雄場次實體暨線上說明會,因應颱風預期路徑影響,會議延期至8月1日(四)原時段原地點辦理;7月26日(五)臺中場次現階段則照常辦理,本系統將持續追蹤中央氣象署颱風動態,於本網站最新消息公告相關資訊(https://toxicgps.moenv.gov.tw/) ,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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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3 |
113年度業者說明會臺中、高雄場次,受颱風影響若宣布停班將擇期辦理 |
發布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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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7月25日星期四(高雄)及7月26日星期五(台中)預計辦理2場次實體暨線上說明會,受颱風預期路徑影響,依循辦理地點之各縣市政府公告內容,如宣布該縣市停班停課(含停班不停課),本次會議將擇期辦理;後續辦理時間及地點等資訊再於本網站最新消息公告(https://toxicgps.moenv.gov.tw/) ,如有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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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2 |
運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槽車,如需轉裝食品應依食品運輸相關衛生規定辦理 |
發布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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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近日媒體報導「中國大陸運油車裝完煤製油未清洗轉裝食用油」,特此提醒運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槽車,如需轉裝食品,應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食品運輸相關衛生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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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8 |
113年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業者說明會 |
發布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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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將於113年7月23日星期二(臺北)、7月25日星期四(高雄)及7月26日星期五(台中)辦理3場次現場說明會,本次會議重點為車輛審驗系統改版介面及操作說明,欲參加實體會議場次請先於線上登記,報名網址如下,敬請踴躍參加。
北區報名網址:前往北區報名網址
中區報名網址:前往中區報名網址
南區報名網址:前往南區報名網址
本業者說明會為免費參加,不提供紙本會議資料,請現場掃描QRcode檢視課程簡報,此簡報後續亦將公告於系統網站提供下載;說明會全程採用google meet辦理視訊直播(視訊直播網址),參與線上直播人員無需報名,敬請於會議時間點選網址登入即可,並務必填寫線上簽到表單,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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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毒關GPS系統業者說明會議程(發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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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8 |
系統主機及設備優化作業預告通知 |
環境部訂於113年1月18日晚間7時至9時進行主機及設備優化作業,執行期間可能發生系統服務連線不穩定等情形,車輛記錄之軌跡資料將暫存在車機記憶體,待系統恢復服務後,應會自動補回傳軌跡資料至系統中,故本作業不影響軌跡資料保存之完整性,以上說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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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
因應環境部組改作業 請儘速更新本系統網域名稱 |
因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改為「環境部」,網域由 epa 變更為 moenv,本系統網站自「https://toxicgps.epa.gov.tw/」改為「https://toxicgps.moenv.gov.tw/」,敬請儘速更新本系統網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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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
為強化使用者資訊安全 推行全面自然人憑證登入 |
本系統響應內政部推動自然人憑證應用,為降低個人資料外洩風險,預計113年全面採用自然人憑證登入方式;敬請先行登入系統後辦理綁定作業,以利系統更新後得持續使用各項服務,相關操作流程如檔案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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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帳號申請及綁定操作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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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9 |
系統主機及設備優化作業預告通知 |
環境部訂於112年11月16日及23日晚間7時至9時進行主機及設備優化作業,執行期間可能發生系統服務連線不穩定等情形,車輛記錄之軌跡資料將暫存在車機記憶體,待系統恢復服務後,應會自動補回傳軌跡資料至系統中,故本作業不影響軌跡資料保存之完整性,以上說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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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
112年度業者說明會簡報 |
112年度業者說明會簡報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現已提供下載,請至資料下載區檢視,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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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說明會簡報V2(合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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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5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全國業者說明會因颱風影響改至112年10月17日(二)辦理 |
發布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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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原訂112年10月5日(四)辦理全國業者說明會,因小犬颱風影響,高雄市至府宣布當日停班停課,故說明會改期至112年10月17日(二)下午2時於同地點辦理。
本場說明會不提供紙本會議資料,請現場掃描QRcode檢視課程簡報,此簡報後續亦將公告於系統網站提供下載;說明會全程採用google meet辦理視訊直播(網址:https://meet.google.com/noz-xpap-qvv),參與線上直播人員無需報名,請於會議時間點選網址登入即可,敬請務必填寫線上簽到表單,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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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全國業者說明會通知 |
發布單位: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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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112年10月5日(四)於高雄市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辦理之全國業者說明會,因受小犬颱風預期路徑影響,本說明會依據高雄市政府公告情形,如宣布當日全市停班停課(含停班不停課),會議將擇期辦理;後續說明會辦理資訊將於系統網站公告,如有不便,敬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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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0 |
加嚴有機錫禁限用規定 強化化學物質源頭管理 |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評估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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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合作防堵偽農藥,加強有機錫化合物運作管理,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依國際管制趨勢禁止氧化三丁錫、氯化三苯錫等有機錫化合物用於製造殺生物劑、製造防污漆或防污系統,並調整氧化三丁錫、氯化三苯錫等毒性分類,更新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考量此次調整加嚴有機錫化合物毒性分類,既有業者應符合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規定,分階段給予半年至一年半的施行緩衝期。
111年雲林查獲地下農藥工廠,不法業者將毒性化學物質「氯化三苯錫」製成俗稱「白藥膏」之偽農藥。雲林縣環保局稽查發現違法業者108年至110年共輸入氯化三苯錫33.5公噸,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下稱毒管法)申報運作紀錄,除依毒管法罰鍰及廢止其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並就其申報不實、涉文書虛偽記載,移送檢察單位偵辦。
為共同防範有機錫化合物流用、濫用,環保署參考國際管制規定、調查國內運作情形並經諮詢專家學者建議,進一步調整氧化三丁錫、氯化三苯錫等10種有機錫化合物禁限用規定,禁止用於製造殺生物劑、製造防污漆或防污系統,以強化有機錫化合物管理。並依國際資料庫及相關科學研究更新物質資訊,增列三苯基-α-萘錫、氟化三丙錫、溴化三甲苯錫及參(三苯錫)甲烷之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及調整氧化三丁錫、氫氧化三苯錫等有機錫化合物的毒性分類。
此次修正公告已於111年10月召開研商會,並考量有機錫化合物毒性分類調整,涉及運送、偵測警報設備、專業應變人員設置及證件變更等規定,分階段給予業者半年至一年半的施行緩衝期。另配合我國已全面禁用石綿,除研究、試驗、教育用途外,其他使用用途之登記或核可文件皆已屆期,一併修正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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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 |
環保署提醒您年假期間遵循環境用藥「3不」原則 |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危害控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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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假期,國境開放,相信不少民眾選擇出國旅遊,如果從國外攜帶少量的環境用藥,只能自己使用,切記不要上網販賣廣告環境用藥,否則將被罰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也請民眾遵從環藥廣告「3不」原則,1.「不刊登」,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照不上網廣告販售;2.「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3.「不推薦」,不在社群網路廣告推薦宣稱殺蟲或防蟲等效能的環境用藥。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多屬化學藥品,使用時應依產品標示安全使用,且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環境衛生用藥產品於上市前必須經過環保署化學局許可,民眾可透過環保署化學局建置的「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查詢合法登記的環境衛生用藥產品。如欲瞭解更多環境用藥知識,請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瀏覽相關訊息,歡迎大家多加利用。
環保署化學局呼籲,環境維護做得好,環境用藥自然少。也請大家力行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保護自己的荷包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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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 |
顧食安 護健康 保安全 環保署新增列管3類15種關注化學物質 |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評估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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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於112年1月12日新增列管3類15種關注化學物質,包含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5種、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8種及新興精神活性物質2種,加強製造、輸入、販賣、使用、貯存及運送等管理作為,並評估運作風險,將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公告為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為降低不當使用導致人體健康及環境危害,運作人須於113年2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
環保署表示,本次公告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四氧化三鉛」(俗稱鉛丹), 109年8月臺中中醫診所曾將「四氧化三鉛」混入禁藥硃砂,倘長期攝入,將累積於骨骼中造成鉛中毒,導致運動失調、癲癇、昏迷、腦病等神經病變或腎臟、心臟、生殖系統及內分泌系統等多種器官損傷;為維護民眾健康,本次環保署將四氧化三鉛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期能透過源頭管制,避免類此事件發生。
另本次公告具食安風險疑慮關注化學物質,包括為縮短皮蛋製程曾大量添加之「一氧化鉛」、為冒充臭豆腐硫化物氣味所添加之「硫化鈉」及添加於乳製品或醬油以延長保存期限之「硫氰酸鈉」及「β-荼(萘)酚」。
環保署本次並篩選曾被國際恐怖分子使用之硝油炸藥原料「硝酸銨鈣」,及國內爆炸犯罪案件曾拆解爆竹煙火類原料,製成土製炸彈,包括「過氯酸銨」、「過氯酸鈉」、「硝酸鈉」及「硝酸鈣」等;「硝基甲烷」及「疊氮化鈉」遇高熱或碰撞易發生猛烈爆炸;「磷化鋁」易與水或酸發生劇烈反應產生磷化氫,在高溫時會自燃並與氧化劑反應引起爆炸,考量上述8種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恐造成公共安全威脅及危害人體健康,依據物質特性列為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
環保署為防範青少年身體健康受新興精神活性物質威脅,參據各國通報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之物質清單,優先列管未公告為毒品之「1,4-丁二醇」及「海罌粟鹼」為關注化學物質。
環保署指出,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及新興精神活性物質皆以4要(要核可、要標示、要網路記錄、要按月申報)2禁止(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管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且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須另於包裝容器上以中文記明「禁止用於食品」;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則以5要(要核可、要標示、要網路記錄、要按月申報、要預防應變)2禁止(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管制製造、輸入、販賣、運送、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倘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運作人則應依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專章規定,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投保責任保險、專業應變人員訓練、組設聯防組織、備有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申報運送表單,以達成化學物質風險管理目標。
環保署強調,該15種物質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後,隨即禁止於網路等無法辨識交易當事人之平台販賣,既有運作業者應於113年2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完成標示、製作運作紀錄定期申報及完成其他上述應辦理事項,倘非原既有業者,則無緩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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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將於111年12月8日9:00~18:00進行主機設備升級,作業期間服務可能產生連線不穩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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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統預定於 111年12月8日(四) 9:00~18:00進行主機設備升級,作業期間服務可能產生連線不穩定情形,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二、若發生連線不穩定之情形,GPS軌跡資料將暫存於車機記憶體,待系統恢復服務後自動補回傳軌跡資料,並於隔日自動刷新異常勾稽車輛名單,故本升級作業不影響軌跡資料保存之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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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即日起上架新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設立申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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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風險、事故應變需求,民國109年4月30日發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依第5條規定調整聯防組織設立計畫設立申請功能,即日起上架新版「聯防組織設立計畫設立申請功能」,詳細操作步驟請參考「新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系統操作手冊」
如有相關系統功能填報問題,請洽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客服專線(02)2370-1999,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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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系統操作手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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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
「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起跑,歡迎各界踴躍參選 |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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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鼓勵各界持續朝向綠色化學之低污染、低毒性替代品創新研發、減少毒化物應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強化緊急應變能力及推廣綠色化學教育,辦理「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活動報名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23時59分(含)止,後續將辦理5場次說明會,詳情可參閱「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網站,歡迎各界踴躍參選。
環保署表示,為因應現今國際熱門的永續發展理念-ESG(Environment環境保護、Social社會關懷、Governance公司治理)相關議題,並鼓勵產業朝向永續發展,本次「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特別將ESG相關作為納入團體組評審評分項目,產業參選除能藉此從綠色化學各個面向檢視並展現相關工作的推動成效外,更有助於邁向永續,增進國際競爭力。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本次將選出團體組至多15名及個人組至多10名,團體組區分為「綠色化學教育類」、「綠色安全替代類」、「化學物質管理類」、「災害防救類」及「其他」等5類;個人組除前述類別外,另有「終身成就類」,以鼓勵終身致力於綠色化學領域之個人,獲獎單位(者)將頒發獎座公開表揚,個人組並另提供每人新臺幣5萬元獎金或等值商品以茲獎勵。此外,所有獲獎者的獲獎事蹟將透過「績優事蹟實錄」,以文字記錄企業及個人的綠色化學楷模事蹟,供社會各界觀摩學習。
環保署歡迎各界參與,有意參選者請於111年10月14日23時59分前至活動網站線上報名及上傳申請書,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報名專線:(02)2325-6800分機883、881、880。「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歡迎各界一同來爭取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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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
111年度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 |
111年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現已提供下載,請至資料下載區檢視,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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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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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
111年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業者說明會 |
本系統將於111年7月22日星期五(臺北)、111年7月26日星期二(臺中)及111年7月27日星期三(高雄) 辦理3場次現場說明會(詳如附件),請依相關議程選擇適當場次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本業者說明會為免費參加,會議資料於報到時提供,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室內人數規定,本實體說明會將限額報名人數,與會業者以1名代表為限,亦將同步進行線上會議直播,提供業者線上觀看參與。
報名連結:點擊前往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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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毒關化物GPS業者說明會議程(發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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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
綠色化學應用創新典範-全年無休的緊急應變諮詢中心 |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綜合規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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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為加強推動國家化學物質管理相關工作,並推廣綠色化學,於今(30)日邀請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委員及化學物質管理相關部會參訪連兩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獲獎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緊急應變諮詢中心,除推廣綠色化學,亦可瞭解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體系。環保署表示,為鼓勵各界朝向綠色化學,如製程低污染、低毒性之替代品研發、減少毒化物使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及強化緊急災變能力,自107年開始辦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迄今已辦理2屆,選拔出29家獲獎廠商,其中,工業技術研究院緊急應變諮詢中心更是連兩屆榮獲此獎項殊榮,彰顯其對於綠色化學之重視及貢獻。
工業技術研究院緊急應變諮詢中心受化學局、工業局等單位委託,負責危險性化學品事故監控及諮詢任務,並協助環保局、消防局等救災單位,提供最迅速即時緊急應變諮詢;近年來更利用AI(人工智慧)、AR(擴增實境)、VR(虛擬實境)及MR(混和實境)等虛擬實境技術,設置仿真訓練環境搭載煙霧水壓等實體現場可能出現之情景,強化訓練真實性,提升人員不同情況之應變能力。
工業技術研究院緊急應變諮詢中心,除設備技術強化及人員訓練外,更致力於災防知識及資源的擴散應用,定期辦理與環保署、各縣市環保局、相關科技化學產業廠商之災防演習及測試,將建立之10種模組,超過28項課程進行宣導分享,同時提供全年無休化學諮詢服務,有效提升產學研各界化災防範及應變之量能。
環保署表示,希冀藉由此次參訪活動,除推廣綠色化學外,更讓與會人員瞭解應變體系及體驗模擬救災環境過程,環保署後續亦會邀請大專校院參訪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獲獎廠商,透過觀摩活動,從中瞭解綠色化學,並將綠色化學的概念向下扎根,為社會種下綠色化學的種子,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相關資訊可詳閱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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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
環保署提醒您選購二氧化氯環境用藥應依產品標示正確使用,以確保用藥安全 |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危害控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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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部分民眾與消費者及民意代表相當關注含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使用問題,環保署特此聲明,該署目前所核准5種含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其核定於該產品上的標示是以擦拭或噴灑方式對桌子、門把等表面進行消毒。環保署強調,民眾使用環保署核准的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應依產品標示使用方法正確使用,不應將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添加在水霧機於室內空間連續噴灑使用,以免造成健康危害。環保署並表示,該署已要求使用二氧化氯做為環境用藥之業者必須於產品標示上加註警語,以提醒民眾正確安全使用環境用藥。
環保署呼籲,民眾使用環境用藥進行居家環境消毒、殺菌,應依循安全用藥「4要」口訣:「1要對症」,殺菌、消毒必須選擇具有該效果的環境衛生用藥;「2要合法」,認明產品外包裝上有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字」或「環署衛輸字」許可證字號;「3要時效」,確認產品外包裝上的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避免買到過期劣藥;「4要識標」,依標示(產品外包裝)正確使用,才能安全又有效。
環保署表示,民眾所選購的二氧化氯產品是否為合法的環境用藥,請到環保署化學局建置的「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另如果想瞭解安全用藥知識,歡迎至「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站」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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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
環保署預告新增陶斯松及甲基陶斯松為環境用藥禁用成分 |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危害控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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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修正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增訂「甲基陶斯松」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輸出、販賣或使用禁止含有之成分,及「陶斯松」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禁止含有之成分,並訂定其檢出含有限值為10 MDL(Method Detection Limit, MDL)。環保署預告修正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增訂「甲基陶斯松」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輸出、販賣或使用禁止含有之成分,及「陶斯松」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禁止含有之成分,並訂定其檢出含有限值為10 MDL(Method Detection Limit, MDL)。
本次修正係因應國際陶斯松加嚴管理趨勢,且避免敏感族群(如:嬰幼、兒童及孕婦等)長期暴露於使用陶斯松及甲基陶斯松藥劑之居家及周圍環境,可能造成人體健康風險,為維護人體健康及保護生活環境,爰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7條授權,增訂「甲基陶斯松」及「陶斯松」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
環保署表示,經調查目前國內環境用藥產品成分無登記甲基陶斯松,將「甲基陶斯松」列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對我國產業無影響,而陶斯松現為環境用藥有效成分,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環保署已請環境用藥陶斯松業者於產品標示加註僅適用於室外環境之警語,並於112年12月31日後,不可製造、加工、輸入環境用藥陶斯松產品,以保障國人健康及維護環境安全。
本次修正公告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歡迎各界瀏覽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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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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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6 |
111年春節運送提醒公告 |
親愛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業者 您好
提醒您:
一、因應農曆春運期間車潮大量增加,辦理載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作業時,請確實執行條碼刷取等申報步驟,運送完成後,請至系統確認運送情形,若有異常勾稽案例請確實完成回報作業。並於行車前、裝載及行駛中請注意車輛狀況與行車安全。
(一)運送前:請確保車輛檢查,如槽罐車槽體有無顯著變形腐蝕或裂痕等。
(二)裝載卸貨:應以嚴密堅固之容器裝載,且依危險物品之特性,採直立或平放,並應捆紮穩妥,不得使其發生移動。
(三)行駛中:保持前、後車距離安全行駛,切勿疲勞及危險駕駛;並採「防禦駕駛」除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外,亦須留意周遭狀況,進而預先採取必要防禦動作以避免事故發生。
二、請落實運送管理及道路安全規則第84條相關注意事項。
三、請貴公司督導所屬人員,確實完備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編組及災害通報橫向支援聯繫作業等及聯防支援等預防整備事宜。
敬祝 春節愉快
行政院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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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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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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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
110年度「毒化物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業者說明會」報名資訊 |
本系統將於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臺北)、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臺中)及110年11月3日星期三(高雄) 辦理3場次現場說明會(詳如附件),請依相關議程內容選擇適當場次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本業者說明會為免費參加,會議資料於報到時提供,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室內人數規定,本實體說明會將限額報名人數,與會業者以1名代表為限,若報名人數額滿,將同步進行線上會議直播,提供業者線上觀看參與。
報名連結:點擊前往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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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毒化物GPS系統業者說明會議程(發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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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將於110年7月10日10:00至16:00進行系統設備維護作業,本次維護作業系統不停機,將持續辦理服務,惟可能會有連線不穩定之情形發生,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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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
自110年7月1日起,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申請核定設置及申請變更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 |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綜合規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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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簡政便民及提升審核效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申請核定設置及申請變更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自110年7月1日起,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業經本署於110年6月11日以環署化字第1108200700號令發布,並檢附發布令及函影本各1份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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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函文影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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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
環保署修正發布毒管法規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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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評估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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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修正發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費收費標準」,推出多項簡政便民與優惠措施,另新增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認證規費,有意認證者可據以提出申請。
環保署表示,配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於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新增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之認證制度,本標準修正後將有認證費用之完整規範。
另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方面,因應109年1月15日修正發布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核證方式改為「一證件多物質」,多筆物質將合併登載並核發單一證件。運作多筆物質之業者僅須1次申請並繳交1張證書費用,藉此實質減少業者行政作業及證書費負擔。
環保署補充,響應國際潮流鼓勵業者減少使用動物測試,如以指定之非動物替代測試資料申請標準登錄,其收費標準由原新臺幣5萬元調整下修為3萬7千元。此外,參考各界意見,同步調降延長登錄資料保密期間及展延簡易登錄之申請費用。
修正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或於公告日起3日後至環保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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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07毒化物運作申請及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收費標準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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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
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起跑!列管硝酸銨與氫氟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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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評估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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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本次預告增加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關注化學物質,依該二項物質特性及國內運作情形公告管制運作行為外,並指定公告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包括列管化學物質輸入、製造、使用、貯存、運送及販賣等,強化可能發生事故前的風險控管。
環保署指出,硝酸銨及氫氟酸目前均由各部會依權責管理,惟其法未及流向追蹤及災害預防與應變,為補強管理缺口,環保署將該二項物質公告列管後,將可確實掌握化學物質流向,包括從輸入、進入國內之運送、業者端貯存及製程使用管理等完整資訊,期望在各部會權責分工下共同合作,對於其具高風險之運作行為加強列管,強化事故風險控管,落實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安全使用。
硝酸銨常見於農業肥料製造、採礦爆破及炸藥製作,但貯存管理不當恐造成爆炸意外,例如2020年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大爆炸事件。此外,硝酸銨也是環保署第一個公告列管的關注化學物質一氧化二氮(笑氣)原料,將硝酸銨進行熱分解,可製得高純度的笑氣,掌握硝酸銨使用亦可同步掌握笑氣生產來源。
氟化氫加水則為氫氟酸水溶液,俗稱化骨水或白骨酸,具有皮膚腐蝕性及刺激性。而其亦為半導體晶片浸蝕、清洗及其他相關產業廣泛使用。若皮膚碰觸到高濃度的氫氟酸,會立刻引起疼痛、泛白、紅腫反應,甚而壞死及潰爛之嚴重情形。國內除曾發生不當使用致傷亡事件外,也多次發生以高濃度氫氟酸水溶液攻擊傷人意外。公告列管氫氟酸後,除工廠使用外,氫氟酸水溶液之化工原料行銷售通路,亦須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販賣,可降低使用風險。
環保署表示,為強化防範硝酸銨及氫氟酸遭不當使用、濫用之安全及健康危害,提出「5要2禁止」管理策略,「要核可、要標示、要逐筆網路記錄、要按月申報、要預防應變、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從上游到下游都要取得核可文件才可運作,另運作達分級運作量以上業者,並應遵循事故預防與緊急應變規定。以上應辦理事項,將給予既有運作業者改善期限進行準備及申請,倘非原既有業者,則無相關緩衝期限。
此外,由於各部會對於硝酸銨申報規定、臨界量、頻率等管理方式不同,硝酸銨公告列管為關注化學物質後,為掌握即時貯存資訊,加強應變管理,自公告日後1個月內起運作量有變動者,業者則須逐筆以網路傳輸方式製作運作紀錄、按月申報。
環保署補充說明,由於硝酸銨及氫氟酸物質特性,本次公告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若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以上者,應依毒管法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規定,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投保責任保險、專業應變人員訓練、組設聯防組織、備有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申報運送表單,進一步強化2項物質於事故應變、風險預防、運送及安全管理,達成化學物質風險管理目標。環保署祭出重罰,未依規定運作硝酸銨及氫氟酸,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未遵循預防應變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到50萬元罰鍰;未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或未依規定設置應變器材及偵測警報設備,處新臺幣10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之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點擊前往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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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01預告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
1100401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起跑!列管硝酸銨與氫氟酸記者會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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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7 |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將於110年2月2日9:00至13:00進行系統設備維護作業,屆時本系統將暫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提醒業者,系統服務暫停時,GPS軌跡資料會暫存在車機記憶體內,待系統恢復服務後,應會自動補回傳軌跡資料至系統中,本作業不影響業者軌跡資料保存之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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